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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消息

大陆消息(2019.12.31)

发表日期: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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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期节目的主要内容有:

中国大陆学员近期遭迫害案例
大陆综合消息
时事评论:律师表示 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无悔
时事评论:酷吏之母的告诫


中国大陆学员近期遭迫害案例

-山东龙口市北马镇法轮功学员王洪玉,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被二审非法维持冤判,刑期四年半。十二月三日,王洪玉被劫持到山东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王洪玉是一个朴实平凡的农村妇女,这是她第二次被劫持到省女子监狱。王洪玉曾于二零零七年四月被诬判五年,在山东省女子监狱受尽凌辱,九死一生。

- 广东深圳市74岁的张可辉老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被南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三个月;67岁的刘佩钦老人被非法判刑一年零七个月,刘佩钦将于今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到期回家。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张可辉在深圳遭天安派出所警察绑架。刘佩钦去天安派出所探望张可辉,也遭天安派出所警察绑架。

- 湖南长沙市浏阳市法轮功学员罗丹,二零一四年四月被非法判刑四年,在长沙市女子监狱遭受迫害;此后又被捞刀河洗脑班非法关押摧残,以及中共不法人员一次次阻挠她的正常工作,身心受到巨大伤害,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一日含冤离世,年仅五十岁,留下八十岁的老父亲孤身一人。

- 辽宁大连庄河市八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郑德财,被中共公检法合谋判刑一年半,劫持到监狱迫害,二零一九年八月出狱时已经不能走路,于十一月二十一日含冤离世。


大陆综合消息

律师质问:如果不能当庭释放聂晶,还有王法吗?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聂晶。上午九点四十分,在公诉人、太和检察院的王晓仿宣读了起诉书,以及和聂晶核实情况的过程中,人们才发现了此案的蹊跷。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下午聂晶下班途中,一陌生男子问她:你是法轮功学员吗?在聂晶犹疑之际,此人急迫表白自己就是法轮功弟子,并开始动手抢夺聂晶手里的吊坠和包里的东西。聂晶意欲离开时,此人打了一个电话,很快过来三、四个警察和警车。至此,陌生男子是蹲坑的便衣警察身份确认无疑,而其诱捕的行径也颇为拙劣。

律师一一指出了此案事实部份的违法之处。

1. 立案程序违法。该案九月二十二日立案,而案情却发生在九月二十四日,也就是说锦州市太和分局警察预知将要发生的事情。先立案,后抓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2. 违法搜查,剥夺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此案发生后,警察抢了聂晶的钥匙,入室把“证据”摆好后,再带聂晶回家。没有让她当场清点和签字,甚至当家属想看看这些所谓的“证据”时,被太和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蕾拦住,说:“你不用看,看也没有用。”律师指出,侦查机关没有给当事人当面点清、确认物品的法定权利,这严重违法。

3. 当律师要求当庭播放抓捕现场的执法记录仪、搜查现场的执法记录仪和所谓的“物证”时,法官问公诉人有没有记录仪?公诉人竟称这些证据都是违禁物品,不能拿到法庭,被律师严厉驳斥。律师指出,没有证人出庭作证,也没有执法记录仪,侦查机关的所谓证据视为无效证据。

4. 公诉人以聂晶被非法劳教过欲加之罪,律师严正指出,劳教制度本身是违法的,而且已经废除。

家属辩护人也从信仰合法、两高司法解释违法违宪,以及刑法第三百条不适合此案等多个角度作了有力的剖析,指出聂晶的行为完全符合现行法律。

最后,律师朗声说道:我的当事人无罪,应该当庭释放,如果不能当庭释放,还有王法吗?!

整个法庭立时鸦雀无声……在近两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律师铿锵有力的辩护,以及家属辩护人的有理有据的陈述,使得公诉人明显没有了底气。整个法庭正气上扬,参加旁听者都听明白了警察是如何违法的。而同在旁听席上的太和区国保大队几个警察都耷拉了脑袋。


赤峰市至少3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监狱

二零一九年年末,赤峰地区至少有3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内蒙古赤峰第四监狱和内蒙古呼市女子监狱遭受迫害,还有一人不知被转到哪所监狱。

被非法关押在内蒙古赤峰第四监狱的男性法轮功学员有11人。被非法关押在内蒙古呼市女子监狱的女法轮功学员有19人。(名单请见明慧网原文)

以上迫害案例中,赤峰元宝山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的最多,总共有9名,其次是巴林左旗,有8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重判的法轮功学员也集中在元宝山区,元宝山区的任素香被非法判8年,潘丽娟7年。红山区的杨丽蓉被非法判8年。松山区的徐殿林和齐洪树分别被非法判7年和6年零6个月;巴林左旗的吴景刚被非法判6年,巴林左旗的贾彬和池海龙都被非法判5年。

内蒙古赤峰第四监狱和内蒙古呼市女子监狱的迫害手段邪恶至极,比如:在赤峰第四监狱,把馒头蘸上大便,强行让法轮功学员吃,以此企图强逼写“悔过书”。

内蒙古呼市女子监狱有专门从事酷刑手段的男警察,康健伟、刘刚、赵鹏程。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长时间电击、脱光衣服、暴力殴打等。


河北涞水政法委下令骚扰 法轮功学员及家属抵制

自二零一九年七月份以来,河北涞水各乡镇党政、机关和公安局、各派出所配合,到各村、各社区按名单上门给法轮功学员拍照、询问:还炼不炼法轮功。并拿出写有“三书”的表格让填写。目前,各乡镇和各村、各社区、各居委会和各派出所都在配合着做这项迫害法轮功学员、危害众生的事。

今年,河北涞水县政法委书记李艳霞曾在政法委会议上叫嚣:“我就不信,法轮功这块硬骨头啃不下来!”

涞水县此次参与骚扰法轮功学员的村干部、社区人员也直接造假,拿出已写好的“保证书”,企图让法轮功学员抄一遍,或让家属代写。涞水县西租村法轮功学员纪香兰,村干部让他儿子替母亲填写“三书”,儿子拒绝说,我不写,我就是替她写了,她该炼还是炼,有什么用?后来,村干部又告诉:政法委要到你家给你录像。纪香兰告诉他们:告诉他们,别来。

赵各庄镇的一名刘姓法轮功学员,被大队干部找去,说,政法委要求填写“三书”,他们把已经写好的“保证书”给刘姓法轮功学员,说:你要不愿写,就照抄一遍也行。刘姓法轮功学员说:我学法轮功后,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从来没难为过你们,我不写这个“保证书”。据说,六月份以来,当地派出所曾三次到刘姓法轮功学员家骚扰,非法搜查。


中共邪党侵犯公民权利的明证──《人员信息采集表》

这是中共派出所警察非法到一位法轮功学员家强制采集个人信息要求填的表。所谓的“四必问”、“四采集”、“四观察”是明目张胆的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利。

中国政府承诺遵守的《世界人权宣言》中的第十二条中明确规定:“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

中国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三十九条 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隐私权自然体现出人之尊严,保护隐私权即保护人之尊严。如果法律不保护某些只属个人领域的利益(隐私权),那么人格尊严将荡然无存。

(“四必问”包括“本人态度和思想认识”、“生活规律”等,“四观察”包括“上网条件”、“是否存在制作设备”、“是否存在反宣品”、交通工具,“四采集”包括笔迹、指纹、照片等。)


严正声明

严正声明是在中共高压迫害下,曾经写过“不炼功保证”的法轮功学员,现在宣布从新修炼的声明。本周二百二十一名大法学员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世人觉醒

本周八十七名觉醒世人郑重声明,以前所写、所说、所做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相信法轮大法好,支持法轮大法,弥补过错。


派出所所长掉头开车送我回家

〖辽宁来稿〗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早上八点多钟,我接到一个电话,是本地派出所所长打来的,问我在家吗?我说在家啊,有事吗 ?他说问你个事儿,你告江泽民了吗?我说告了。那你到派出所来一趟吧。我说我不能去。他说你不来,一会儿我过去一趟。

半个小时后,来了两个人,進屋就问:挺好吧!我说:很好啊,是大法给我的福。所长问:你还炼功呢?我说:大法这么好,怎么不炼呢?我十六年没有过病、没吃过一粒药。

所长说:我们今天来是问你告江泽民的事,我们手里有你写的材料。

我说:是告了,他迫害死那么多的大法弟子,害得我们不得安宁,……你们还在执行他的命令?难道说我们按“真、善、忍”做人还有错吗?你们不要跟江泽民走了,顺天意而行吧。

所长说:你就听我的,我不会害你的,签个字、按个手印儿,说声不炼了,告江泽民的事就说不是你写的。

我说:这个我做不到,我不能说假话,我修的是“真善忍”,谁也改变不了我。所长说:那你跟我们去所里一趟吧。

当时我心很稳定,去就去。坐在车上,我一路讲真相,其中一个警察说“法轮常转”,我说:“佛法无边”,善恶有报是天理,你们不要迫害大法弟子。去年我村一个修炼法轮大法的老太太已经被你们害死了。二零零三年她发放真相资料,被不明白真相的人送到派出所,你们把她送县拘留所关七天,回来后,不敢学法,也不敢炼功,二零一四年得病去世了。

讲到这,所长说:这不行,这不往火坑里送吗?二话没说,掉头往回开车,并且说县局的人在派出所等着呢。就这样在半路上把我送回家。

我回来后,他们一直没有找我。最近听说这位所长已经退休了。


人心与因果

相信大法好 给他带来的福份

〖山东来稿〗我家开的小店附近住有一位村民,经我讲清真相后,他明白了法轮大法好,不但自己经常看真相资料,还把看过的资料放在左邻右舍的门口。有时遇到不明真相的人说大法不好,他还为大法说公道话。他的这一善举得到了福报。

中国大陆由于邪党的计划生育造成了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很多小伙到了结婚年龄也找不到对象,几乎每个村都有很多光棍。

因为这位村民家庭很贫困,媳妇早逝,有一个儿子而且老实本份,不是能说会道的那种人。别人都认为他的儿子不容易找到媳妇。但是天佑善良,不但他儿子早早就娶了媳妇,儿媳还很孝顺,而且又很幸运的有了一个孙子和一个孙女。

这天,他到我店里说,他的一块荒地被工厂占去了,补偿了十多万。这是他没有想到的。村里人都羡慕他:这家人怎么运气这么好?他告诉我,他知道这是他相信大法好给他带来的福份。他说着就从口袋里掏出五十元钱递给我,说:“我不能白看资料,我也要付出点。”


盘算与算盘

司马迁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利益牵动着人心,利益驱动着行为。人们盘算着如何加官進爵,如何日進斗金,这本无可厚非。可惜的是,当人财迷心窍时,往往会利令智昏。人的精打细算,如果没有道德良知,没有底线意识,可能就会见利忘义,见财起意。

自从中共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佛法以来,中共不但在媒体上连篇累牍地污蔑诽谤、抹黑诋毁,还利用职位升迁、金钱收买、利益诱惑等方式,煽动仇恨、鼓动世人参与迫害。有的人被谎言毒害、被仇恨蒙蔽后,盘算着通过告发修炼者,得到想要的钱财。后来,他们的生活怎么样呢?

二零零一年,山东省临朐县610办公室,鼓动世人告发修炼者:举报一个,奖励2000元。二零零一年三月一天,临朐县卧龙镇妇女张国芳,告发了三位法轮功学员,致使这三名法轮功学员和另外一对夫妇遭绑架、殴打、经济罚款等迫害。此后不久,张国芳患了病,在本地、外地医院检查,花了不少钱,也查不出原因,身体都脱了相。她的小孙女,也得了莫名其妙的病,也查不出病因,白白花了不少钱。后来,一家三口出门,出了严重车祸,张国芳的丈夫当场死亡,张国芳被撞成重伤。

辽宁省清原县红透山镇的佟福功,在二零零一年告发了两位法轮功学员,导致这两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后来一位学员被非法劳教一年,另一位学员被非法劳教两年。为此,佟福功得到了奖励500元。之后不到半年,他儿子佟大军得了骨癌突然死亡,留下一个女孩,女孩在两岁那年突然头痛,经检查是脑瘤,医治无效。不久之后,佟福功妻子的人中穴左右长了个包,三年后死于骨癌。佟福功后来也得了骨癌,于二零一八年八月去世。

张国芳、佟福功都是普通百姓。他们与修炼者无冤无仇,如果没有中共的谣言蛊惑与利益诱惑,他们不会恶意举报修炼者,就不会害人害己。如果他们明辨真伪,知晓利弊,相信他们不会因小失大,遗恨终生。也就是说,不听、不看、不明真相的后果是可怕的,也是可悲的。虽然修炼者由于他们的告发受到了严重伤害,但是修炼者并不怀恨在心,更不会幸灾乐祸。

佛法造就了苍穹天地,佛法哺育了众生万物。佛法是慈悲而威严的,是有天神森森护卫的,敬佛者天佑之,咒法者天惩之。据说有一座城隍庙,庙檐挂了一个大算盘,意指:苍天有眼,诸神记账。庙里还有一个横匾,上面醒目的四个大字:你来了吗?两边柱子上的对联是:人恶人怕天不怕,人善人欺天不欺。也就是,人有如意盘算,天有善恶算盘。


无处躲藏 原中共密山市委副书记李连春回国投案

中共媒体近日宣传声称:“2019年9月24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黑龙江省和鸡西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懈努力,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李连春主动回国投案,并已退出大部份贪污所得赃款。”

手机视频播放画面显示:2019年9月24日在黑龙江省鸡东县监察委办公室里,女监察员宣读对李连春的“起诉”:经查实李连春在密山市委任职期间犯有贪污罪,受贿罪。退休后隐居在加拿大,今年五月把李连春从澳洲引渡回国。现在对李连春提起公诉。

李连春,男,1953年11月25日出生,曾任黑龙江省密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中共密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13年9月外逃。

这个李连春在任职黑龙江密山市政法委书记期间,直接参与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2002年10月23日操控法院非法审判姜洪禄等八名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法官拒绝姜洪禄陈述事实经过,威逼姜洪禄承认被枪击过程中有“袭警”行为,遭到姜洪禄的严厉拒绝,恶警刘小虎(警号238675)当时就把姜洪禄毒打一顿。台上的法官、当时在场的市委副书记李连春及台下众多公检法司人员无一人制止;而当另外七名法轮功学员一起制止恶警行恶时,这时的李连春却蹦起来了大叫:“你们要造反哪?!重判!重判!”

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体疯狂迫害法轮功以后,时任密山市政法委书记的李连春在全市政工会议上公开污蔑法轮功,部署密山市公、检、法、司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

如今,李连春成中共阶下囚,度日如年。


时事评论:律师表示 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无悔

近期,一位律师在法庭上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被法官多次打断和阻止,不许做无罪辩护。律师反问:“哪条规定不可做无罪辩护?”法官说:“国务院。”律师依照《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驳斥了法官的无理要求。

律师指出,我的当事人是因为信仰法轮功而被抓、被开庭的,作为辩护人,我不谈法轮功谈什么?因为我的当事人修炼法轮功,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所以我要做的是无罪辩护。法庭内鸦雀无声。律师从容不迫地为法轮功学员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法庭内都静静地听着,一直到庭审结束。

事后,法官给市司法局发一公函,公函称:律师在法庭上发表错误言论,宣传法轮功,说法轮功不是×教、修炼法轮功无罪等。司法局律师协会成立调查组,查卷并责成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开会。下面是这位律师与司法局律协人员的部份对话。

第一部分:律师表示:这些法轮功学员无辜蒙冤 律协的规定是行政手段

律师协会A某问:某某律师,你是不是法轮功人员?

律师说:我不是,我没有炼过法轮功。

律师协会A某问:你怎么能说法轮功不是×教?

律师回答:这些法轮功学员无辜蒙冤,我们为他们站出来,为他们伸张正义,我作为律师来讲,家属聘请我做无罪辩护,我接案子,会见当事人,翻遍中国所有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轮功学员违反法律。我觉得他们确实没有罪,我觉得你们都应该好好学习学习,什么“又是取缔啦、又是×教的啊”,到目前为止,国家没有明文规定法轮功是×教、犯罪、取缔。

1999年11月5日最高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教组织、防范和惩治×教活动的决定〉和“两高”司法解释的通知》提到的,江泽民提到的,江泽民作为国家元首,法律规定没有这方面的权力,“两高”也没有这个权力,他们都不是立法机关,他们的决定都没有效力,你们都应该好好学一学,我没有错。

律师协会B某说:你们就让某某律师说一说,过去我也不太了解,按照某某律师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

律师继续说:司法局也好,还是司法厅什么也好,不让我们给法轮功做无罪辩护,我说这也是违反法律规定,这是不允许的。

律师协会A某向律师表示:某某律师不能把法轮功带进事务所,至于在哪接待,律师事务所不管。同时律协不允许某某律师受理法轮功(被构陷)案件,律师所在事务所里不给出函件和手续。

律师回应:谁找都是这套嗑,法轮功不是×教,为法轮功辩护没有错,你们这样做是行政处理。说实在的,司法厅有文件没?没有,司法部有文件没?没有,都是内传,电话呀!电报啊!口头啊!等等。“上面”让你们“下面”抓不着把柄,没有红头文件,都是“底下”的事。你们不担责也得担责。

律师协会A某说:听共产党的话,这就跟党中央保持一致呀!没有办法呀!尤其我是惩戒委员会的呀!至于你对也好,错也好,我们也不管了。现在就是一句话,是不是×教我们也说不过你。你有理由,俺们也不说了,就是你对,俺们也不能给你出手续。如你继续搞,那马上就要注册了,也不给你注了。

律师说:不给注就不注,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找到司法厅去,也是这些理。你们现在是从行政方面强行命令,但是没有法律规定。你们这么搞绝对不行。就是省厅处理,那咱们说道说道,听证呗!我没有错。

律师协会C某说:这有个1999民政部文件,规定取消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非法组织。

律师回答:那是取消研究会(注:法轮大法研究会是经合法注册的组织)、取消“非法组织”,但是非法组织不等于是邪教组织。“非”能等于是“邪”吗?意义是不同的,这是第一。第二,法轮功不是组织,他是一个松散的群众自愿的参加的这么一个活动,他不是一个组织,更不是邪教组织,来去自由,愿意炼就炼,不愿意炼就不炼,你也可以炼,我也可以炼,不高兴就不炼,没有人管你签到挂名,扣奖金什么的,没有这个事。你说那个组织都不对,我没有错,就是局长来,我也有话等着他。但是你们是利用行政手段不给我出函,是不对的。

你们不办法轮功(被构陷)案子,你们不懂,都乱哄哄地别人说什么是什么。如果他是邪教组织,我能去辩护嘛?!辩护从立案阶段就可以,诉讼阶段也可以。《刑诉法》规定: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我们可以做有罪,也可以做无罪、罪轻啊!哪个法律都没有规定:括号法轮功案子除外。

律师不能做无罪辩护,没有括号,既然没有括号,那就跟其他犯罪嫌疑人一样。他没有什么可特殊的,至于政府内定了、电传了、那都是没有效力的。现在就是国家元首说话都不好使,因他没有这个权力,他不能代表法律,他不是立法机关,司法厅没有权,司法部也没有权。

现在还有好多法轮功案子,不能办,这些法轮功学员确实是无辜的,很是遗憾!别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获得律师的辩护,唯独法轮功人员不能得到律师的辩护,硬是剥夺了辩护权。《刑诉法》、《律师法》哪条说了“但法轮功人员除外”,没有这个规定啊!不给开函,就不能会见,不能出庭了。

律师协会A某说:你太直截了当了!我们也没有办法!你盖“萝卜戳”,我们不管,爱怎么整怎么整。我们也没有办法。

第二部分:律师被司法局律协施压 办案无法正常进行

现在,由于司法局律协的施压,律师代理的几个法轮功被构陷案无法正常进行。

法轮功被中共迫害已经二十年了。随着法轮功被迫害真相的广泛传播,越来越多的公检法人员明白了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他们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来抵制这场荒谬的迫害;也有越来越多的律师顶着压力,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

实际上,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不仅在维护法轮功学员的正当权益,更是制止执法者在邪恶的迫害政策下共同犯罪、成为被邪党利用的工具,避免执法者沦为江氏流氓集团的牺牲品。这场迫害,看起来是法轮功学员被构陷、被迫害,其实执法者才是真正被迫害的对象。律师在法庭上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是给执法者一个了解真相的机会,希望执法者能珍惜这种机会。

在这场人类历史上最邪恶、最荒谬的迫害中,每个人的行为都在摆放自己生命未来的位置。善恶有报是天理,行恶者必将受到法律和天理的严惩。


时事评论:酷吏之母的告诫

文: 黄双翼

严延年是汉朝有名的酷吏,东海郡人。他任河南郡太守期间,到了冬天行刑的时候,他命令下属各县把囚犯解送到郡上,集中统一处死,常常血流成河。河南郡人称他为“屠伯”(屠夫之意)。

严延年的母亲从东海郡来,准备和他一起行腊祭(腊祭:古时岁终祭祀)。到达洛阳时,正碰上处决囚犯。他母亲大惊,于是停在都亭(都亭:古时官府在城外设置的用于招待的亭舍),不肯进入郡府。严延年出城到都亭拜见母亲,其母闭门不见。严延年在门外脱帽叩头,过了很久,母亲才见他,并一再责备他:“你有幸当了一郡的太守,独立治理千里之地,没听说你以仁爱之心教育感化百姓,使百姓得到安定;反而依靠刑罚大量杀人,想以此树立你的威信。你身为百姓父母官,难道该这样行事吗!”严延年连忙认错,重重的磕头谢罪,并亲自为母亲驾车回到郡府。

腊月和正月的祭祀礼毕,母亲对严延年说:“天道悠悠,神明在上,杀人者必将为人所杀(《汉书﹒严延年传》原文语“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想不到我在年老之时却将看到正当壮年的儿子遭受刑戮!我走啦,离开你东归故乡,为你准备墓地去了!”

严母回到东海郡后,见到严延年的兄弟和族人,又把上面的话说给他们听。一年多后,严延年果然被处死。东海郡的人都称赞他母亲的贤明与智慧。

严延年的死是他自己种下的因果。其悲剧对今天的中国人有很大的警示意义。

很多人跟随中共参与迫害法轮功,致使很多法轮大法弟子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还有人活摘大法弟子器官。这些人的罪恶比严延年要大千万倍——严延年杀的人多数是罪犯,而且有的是罪大恶极的;而大法弟子都是修心向善的好人,是修佛的。

佛法是慈悲与威严同在的!善待佛法,必得神佛护佑;迫害佛法,罪大如天,必遭恶报!历史已有前车之鉴:古罗马暴君尼禄迫害基督徒,中国历史上“三武一宗”灭佛,最后都是身死国灭,报应极其惨烈。

奉劝那些迫害过大法的人,赶快住手,将功补过,神佛慈悲,将赎你之罪;也请劝阻家人,不要参与迫害大法,为自己和家人选择未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