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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传文化】(第417集) 关于秦始皇的暴政和焚书坑儒 |
发表日期: 2018年5月26日 |
听众朋友大家好,这里是明慧广播神传文化节目,我是主持人馨语,欢迎您收听我们的节目。今天想跟大家谈谈秦始皇和他所谓的“暴政”及“焚书坑儒”。 对于秦始皇的功绩,唐太宗李世民曾说过:“近代平一天下,拓定边方者,惟秦皇、汉武。”唐朝大诗人李白在诗歌《古风》中也写道:“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明断自天启,大略驾群才。收兵铸金人,函谷正东开。铭功会稽岭,骋望琅琊台。”而民国史学家柳诒徵的评价是:“盖嬴政称皇帝之年,实前此二千数百年之结局,亦为后此二千数百年之起点,不可谓非历史一大关键。” 一、关于秦始皇的“暴政” 其实这句话的正确解释应该是:抽调宫中的官员,征派部分军队或六国的战俘和囚犯,共七十万人,分别修建骊山陵和阿房宫,并非是普通的老百姓。“隐宫”指宫中的官员。 再说,秦朝的兵役、徭役重吗?《汉书》记载,秦朝一个男丁一生中服兵役一年,服预备役或屯垦一年,然后每年值更卒一个月。以一名二十岁男子为例,到五十岁时,他需要为国家服义务兵役四年半。这与现在的一些国家相比,相差无几。 有人曾大致统计过,秦始皇在位十一年间,共征召二百万到二百五十万人从事战争、建筑、屯垦戍边,而与此前的战争投入的兵力相比,显然并不高。史载,秦昭王八年征战期间,秦国与其它列国的部队加在一起至少有五百万。用于战争的五百万与统一后用于工程等的二百到二百五十万人相比,我们只能得出一个结论: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兵役、徭役大大减轻了,自然伤亡也是大大降低了。而且根据《秦律》规定,服徭役是有工资的,还管饭和衣服,而每户不允许同时征调两人服役。 另外,秦朝的刑罚种类看起来很残酷,但这样的刑罚并非秦朝发明,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列国都在使用。相反,秦朝通过刑法和大民法来保障国家、社会、各阶层、各行业顺畅运行。而《史记》中也没有一例秦始皇使用酷刑的案例。 秦始皇的法治思想,在其泰山刻石上明确提出:“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大意是推动国家运转,使各行各业协调发展,现在都有法律依据了。琅琊的刻石上亦有:“端平法度,万物之纪。以明人事,合同父子。”意思是公平的法度,是万事万物的纲纪,使子孝父慈,人际关系和睦。 诚然,秦始皇在统一六国后,短短十年间所推行的一系列举措,包括修建若干庞大的工程,确实是强烈而快速的,又猛又急的。或许,是秦始皇希望在有生之年为后世留下更多的财富,而采取了这样的方式。 同时秦始皇“暴”的文化给中华文化中注入了刚猛之力,在后世温润谦让的儒文化中,提前注入了阳刚之猛,注入了顽强的生命力,使得中华文化历经两千年的风霜和战火而留存至今。 二、“焚书坑儒”的真相 首先,“焚书”和“坑儒”是两个不同的事情,“坑儒”以及将它们联系在一起的说法,最早见于东晋人假冒汉代学者孔安国伪作的《古文尚书》的序中。这说明无论是在秦朝还是在汉朝,都没有“坑儒”并将二者联系在一起的说法。 “焚书”和“坑儒”一个发生在公元前213年,全国统一已有八年,一个发生在公元前212年。 关于“焚书”,《史记》的描述是:秦始皇生日那天,他在咸阳宫摆设酒宴,七十位博士上前献酒并颂祝寿辞。《汉书.百官公卿表》中说“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员多至数十人。”《续汉志》中说:“博士,掌教弟子,国有疑事,掌承问对。”也就是说,秦朝的博士制度承沿战国传统,他们可以参加国家大政的商讨会议。他们的地位很高。 在酒宴上,分管教育的博士周青臣,首先致辞称颂了秦始皇的功勋。他回顾了秦国的过去“秦地不过千里”,但依靠秦始皇“平定海内,放逐蛮夷”,“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因此“自上古不及陛下之德”。秦始皇听后很高兴。但博士齐人淳于越却认为这是谄媚之语,并以商周为例,认为分封制好,提出凡事应师法古人才能长久。 公开厚古薄今,且否定业已实行的郡县制,而且又是在秦始皇的生日宴会上,淳于越的胆子不可谓不大,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彼时博士们可以各抒己见,言论还是相当自由的。更让人惊奇的是秦始皇的反应,《史记》的记载是“始皇下其议”,就是让大家再讨论讨论。如果是“暴君”,会在这样的氛围下容纳他人不同的意见吗? 几日后,丞相李斯以淳于越食古不化、攻击新制的理由,上书《焚书令》,反对取法夏、商、周三代,称“从前诸侯并起纷争,才大量招揽游说之士。现在天下平定,法令出自陛下一人,百姓在家就应该致力于农工生产,读书人就应该学习法令刑禁”,因此请求始皇下令禁止私人办学,并让史官把不是秦国的典籍全部焚毁。除博士官署所掌管的之外,天下敢有收藏《诗》、《书》、诸子百家著作的,全都送到地方官那里去一起烧掉。不取缔的书只是医药、占卜、种植之类的书等等。 对于李斯的上书,秦始皇的批示是“制曰:可。”但不是“诏曰:可。”这小小的区别大有文章。通常来说,“制曰”只为宣示百官之用,并不下达于普通百姓,而“诏曰”则是要诏告天下。这个颇为中性的批示,既肯定了李斯的忠心,但也暗示了焚书的范围和程度。 而从汉朝建立后并没有出现典籍奇缺,除了秦国文书,需要官方复刻、抢救的现象来看,从今天在湖北出土的秦简看,秦朝时应该并没有发生大规模的焚书事件。《剑桥中国秦汉史》也认为,秦朝“焚书所引起的实际损失,远没有想象的那样严重”,更多的是毁于战乱。 这也就意味着李斯听懂了秦始皇的弦外之音,并没有在全国下令焚书,即便有,也只是在国都咸阳小规模进行的,而且要注意的是博士官署保留的大量书籍并没有被毁。此外,淳于越本人也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从这件事上,我们看到的是秦始皇对儒生的大度和宽容,看到的是他的才智超群,看到的是他对全局的认真审视、对文化的传承负责的态度,以及其高超的处理艺术。这样的秦始皇的身上,闪耀的是夺目的人格魅力,哪里是“暴君”? 关于“坑儒”说。《史记》中的记载是有两个方士卢生和侯生,平日很得秦始皇的信任。但是他们背后议论指责秦始皇,说他刚愎自用、任人唯亲、不重视博士们、贪恋权势等,所以不想为他炼仙药,实际上是害怕炼不出来,于是就悄悄逃跑了。 《史记》说,秦始皇知道了这件事情后,非常生气,派御史审问咸阳的其他方士,结果参与炼丹的方士们相互举报,犯禁者一共460多人,都被秦始皇下令“坑杀”了,并“使天下知之,以惩后”,意思是将这些有悖君臣之义、欺骗君王的方士们的恶行昭告天下,以为前车之鉴。依据战国和秦时的用词习惯,“坑杀”应该是指杀死后坑埋,不许收敛下葬,而非现代所理解的“活埋”。 显然,《史记》中说的也是“坑杀方士”,而非“儒生”。从秦始皇对待儒生淳于越的态度看,此时被坑杀的的确是欺骗了秦始皇的方士。他们曾告诉他可以炼制不老仙丹。至于是否真的“坑杀”了460名方士,同样令人生疑,因为这与秦始皇“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相矛盾:难道秦始皇要将自己的“暴行”昭告天下?极有可能,这个数字也是以讹传讹,或是编造出来的,至于原因还需探究。 三、没有屠城,没有杀过功臣 秦始皇不仅优抚六国王公贵族,而且厚待秦国的功臣,他在位的三十七年中,没有杀过任何一名将军或者大臣。即便大将王翦犯下当杀之罪,秦始皇亦让其享受荣华富贵,终老天年。王翦的两个儿子也得到了秦始皇的赏识和任用。这显然与“暴政”是两回事。 另外,如果秦朝实行的是“暴政”,酷吏应该比比皆是啊。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在《史记.酷吏列传》中,没有一个秦朝官员入选,入选的反而都是汉朝官员。 从上面所讲的情况来看,两千多年来,无数人都误读了伟大的秦始皇,让其千古蒙冤。 好了,听众朋友,今天的神传文化节目就为您播送到这里,馨语感谢您的收听,下次时间再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5/7/秦始皇“暴政”和“焚书坑儒”被误读千年-36508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