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消息 |
大陆消息(2021.10.08) |
发表日期: 2021年10月8日 |
这期节目的主要内容有: 被非法判刑七年 黑龙江杨海霞上诉被维持原判
据明慧网报道,黑龙江省大庆市杜蒙县法轮功学员杨海霞女士,于2021年7月23日被大庆市让胡路法院非法判刑七年,杨海霞上诉,2021年9月中旬被大庆市中级法院非法驳回,维持冤判。 杨海霞女士,今年62岁。修炼法轮功之前,身患双侧乳腺癌,做双乳切除手术后,刀口不愈合渗液。当时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承受不起医疗费,她只能在痛苦中煎熬。1997年,杨海霞有幸修炼了法轮功,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她身心受益,双乳切除的刀口完好愈合,其它病症也不翼而飞,身体健康。 2020年1月份,因杜蒙县公路旁树上挂有法轮功真相条幅,大庆市局国保指使和伙同杜蒙县公安国保警察,仅在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期间,三次将杨海霞绑架。 2021年5月19日,杨海霞被让胡路法院手机微信非法开庭,杨海霞陈述自己信仰真善忍,没有违法犯罪,只走过程的非法庭审进行一小时结束。杨海霞被非法判刑7年。杨海霞不服一审法院枉法裁决,遂向中级法院提出上诉;2021年9月中旬,被二审法院再枉法维持原判。因疫情,杨海霞仍在大庆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
据明慧网报道,河南省安阳市法轮功学员刘凤兰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女儿张海燕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二零年九月三日,刘凤兰和女儿张海燕被文峰区国保大队人员闯入家中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安阳市看守所。当天警察非法抄走张海燕的手机和《明慧周刊》等大量私人物品。在此前后当地还有数十位法轮功学员及家庭也遭到了骚扰、非法抄家、绑架、拘禁、判刑等多种不同形式的迫害。此次迫害行动是由当地政法委、610、公安直接操纵。 刘凤兰年逾七旬,曾患偏头痛、身体虚弱,造成脾气急躁,长年医治不愈。修炼法轮功后无病一身轻,脾气变好了,家里环境祥和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刘凤兰因为去北京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警察非法抓捕。二十一年来,刘凤兰成为当地610、国保、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的重点迫害对象,多次被非法关进看守所、洗脑班、勒索罚款,曾被非法劳教、判刑。 二零零九年刘凤兰乘火车去外地儿子家,被警察搜出一本《转法轮》后办理了取保候审。警察采用在刘凤兰住处长期蹲坑、跟踪、摄像等手段,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一日,趁刘凤兰上街之时,有预谋的绑架了她。后来刘凤兰被文峰区法院冤判三年。 如今,刘凤兰母女又被法院非法判刑。
据明慧网报道,北京市海淀区法轮功学员朱瑞先生,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被警察绑架,后被转到大兴区北京市第三看守所非法关押。朱瑞的亲人几个月来通过法律途径,包括申请撤销批捕、控告参与迫害者等,此过程中,见证了中共公检法系统集体违法犯罪的事实。 今年四月二十一日,朱瑞在上班的路上被海淀区西三旗派出所警察绑架。原因是北京市地铁公司监测到了他身上带有真相发射器,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之后朱瑞被追踪绑架、非法抄家。 朱瑞家人依法申诉: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撤销批捕、控告参与迫害朱瑞的警察赵辉、孙所长,徐柄栋;申请不起诉,追究被控告人董立岩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申请排除非法证据“鉴定意见”;申请撤回起诉,过程中见证了中共的所谓“依法治国”的宣传,仅是一句苍白无力的虚假口号。 以下是家属依法维权的经过及说明。 办案人员的一系列做法涉嫌构成《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第243条“诬告陷害罪”、第245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第246条“诽谤罪”、第251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第399条“徇私枉法罪”等多项罪。 《宪法》第35、36、37条规定了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因此,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及拥有相关物品都是合法的。 “罪刑法定”是刑事诉讼的原则。《刑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违法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法无明文不为罪,思想不构成犯罪;信仰属于思想范畴,法律只管行为,不管思想活动。 八月二十七日,朱瑞父母亲分别给经办检察官董立岩打电话,找她当面谈谈,她不见,她说她说了不算。问她谁说了算?她说法轮功的案子是敏感的案子,有好几个人定的。朱瑞父亲说:我查了法轮功并不违法,是合法的。检察官说:你不要跟我说法律。朱父说:你检察官都不讲法律,那里讲法律?你的意思就是要起诉了?董立岩说:是的,就在这两天起诉。朱母亲说:我就控告你。九月九日,家属依法追究被控告人董立岩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的法律责任,并予以严惩。
据明慧网统计,迄今为止,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能够查明身份的有4696人。但由于信息封锁,尤其是中共掩盖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法轮功学员因迫害而导致的实际死亡人数远远超过这个数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