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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消息(2021.10.03) |
发表日期: 2021年10月3日 |
这期节目的主要内容有: 善心传真相 黑龙江刘凤云被迫害离世
据明慧网报道,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法轮功学员刘凤云女士,因善心告知民众法轮功真相,被佳木斯市向阳法院枉判两年。期间身体状况恶化,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在被送往医院的第二天,刘凤云含冤离世。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五日,刘凤云在张贴防止得瘟疫救人的粘贴时被跟踪,被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到公安局。刘凤云的家被抄、法轮功书籍等私人财物被抢走。 在公安局里,警察将刘凤云关进了一个小屋,对她进行恐吓、非法关押,致使刘凤云感到心脏疼痛难忍。警察怕承担责任,将刘凤云送到医院。经医生诊断,刘凤云心肌梗塞发作,心脏不供血了,随时有生命危险。 即使这样,国保大队警察也没有对刘凤云手软,反而不顾她的死活,逼迫她在放弃修炼的所谓“保证书”上签字。在被刘凤云拒绝后,警察又强制给她做笔录、照相、强行按手印、逼迫刘凤云的家人按手印。刘凤云被家人拉回家时,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多钟了。 回家之后,国保大队警察及社区人员不断地到刘凤云家骚扰。当局为达到迫害刘凤云的目的,不断的罗列证据,把她诬告到检察院。 检察院人员一边逼迫刘凤云的家人替她签字、按照检察院给的版本,抄写不炼功及诽谤大法的话,一边将刘凤云诬告到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 向阳区法院强行给刘凤云指定所谓的“辩护律师”,并将随时有生命危险的刘凤云枉判两年、勒索罚款五千元。随后将对刘凤云的判决书,转到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 身心受到巨大压力的刘凤云,病情恶化、高烧不退,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在悲愤中离世,年仅五十六岁。
据明慧网报道,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法轮功学员姚桂华女士,二零二一年五月四日,因向村民传递远离武汉病毒、保平安的福音,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罚款五千元。 现年五十五岁的姚桂华,于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她被关节炎、头痛、胃病、子宫内膜炎等病痛折磨。修炼法轮功不长时间,姚桂华所有的病症不翼而飞,无病一身轻。她按照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变的真诚善良、宽容大度;外貌也变得年轻漂亮。 一九九九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姚桂华因坚持信仰,多次遭到绑架、非法关押。二零零七年,淄川区法院将姚桂华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女子监狱。姚桂华绝食抗议监狱暴力洗脑,遭到灌食、注射不明药物。姚桂华的腰部被打成腰椎侧弯,腰椎退行性病变。 走出冤狱后,姚桂华在岭子镇昆王路开了间小理发店维持生计。经过十年的经营,她以慈善真诚、技艺精湛、收费低廉,赢得了乡邻们的喜爱和称赞。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姚桂华为帮助人们远离疫情,躲过劫难,向民众散发保命自救的疫情真相资料,遭到当局绑架。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法院通过远程视频非法开庭。 在法庭上,姚桂华的辩护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律师指出:姚桂华坚持真善忍、修炼法轮功的目的,是为了强身健体和净化心灵,并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没有过错;她信仰并修炼法轮功,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姚桂华应该被无罪释放。
据明慧网报道,中共官方近日报道: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副局长李贵平,二零二一年二月九日被法院宣判:李贵平被以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执行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二十万元,追缴犯罪所得二十三万元。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麻城市公安局一直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残害法轮功学员。时任公安局副局长的李贵平,是麻城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凶之一。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白果镇全城戒严。法轮功学员王华君遭警方毒打后,被拖到麻城“金桥广场”,被警察浇上汽油,活活烧死。王华君的遗体缺一只耳朵,喉管处有两处刀伤造成的深洞。王华君被烧死时,年仅三十五岁。 麻城市中驿镇迎集乡罗开军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在中驿镇派出所,四个警察将他高高举起,再使劲往地上摔,直摔得罗开军昏死过去,再用冷水泼醒过来。反复多次,罗开军被摔得血肉模糊,生命垂危。二零零二年九月,罗开军含冤离世。 已经查明:麻城市的李学春、黄建勇、李长茂、何行宗、李继菊等九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罚款、抄家、劳教、送洗脑班、判刑等,不计其数。麻城警方还发明了用摩托车拖法轮功学员的酷刑。 然而,善恶有报是天理。李贵平徇私枉法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或许是上天惩治恶人的一种形式。
据明慧网统计,迄今为止,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能够查明身份的有4696人。但由于信息封锁,尤其是中共掩盖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法轮功学员因迫害而导致的实际死亡人数远远超过这个数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