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明慧周刊 |
明慧周刊 889期 1/2 |
发表日期: 2019年1月28日 |
2019年1月24日 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收听《空中明慧》,您现在听到的是第889期《空中明慧周刊》。《明慧周刊》是修炼期刊,隶属于明慧网,内容全部来自于明慧网,主要服务对像是中国大陆无法正常登录明慧网的法轮功学员。 这期节目的主要内容有: 时事新闻
清除迫害 唤醒良知 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日傍晚,在“独立人民法庭”首次公开听证会结束时,法庭主席杰弗里·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 QC)宣布独立法庭做出了暂定判决:“作为本法庭成员,我们都一致确信,可以排除任何合理怀疑而认定,在中国,强制摘取良心犯器官的行为发生的时间已经相当长,涉及到很大数量的受害者,我们将在最终判决中申明这种做法是否犯下国际罪行,若是如此,谁是犯案者,并详细说明作案时间和受害者数。”尼斯爵士还声明独立法庭将进一步开展证据收集、听证和审理:“本法庭正在调查中(共)国政府或政府认可的机构、组织或个人,是否犯下过参与强制摘取器官的罪行。” “独立人民法庭”(Independent People’s Tribunal/China Tribunal)是全世界首个针对中共活摘器官罪行进行调查听证审理的民间法庭。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八日至十日,“独立人民法庭”在伦敦举行公开听证会(Public Hearings),来自世界各地的三十位证人向独立法庭的听证陪审团和法律顾问组提供了证词,公开听证会也吸引法律、医学、人权领域的专业人士以及各界民众出席聆听。几位受访的与会专家学者谴责中共强摘良心犯器官罪行,警醒世界人民认清中共反人类的邪恶本质,呼吁用法律制裁和道德审判去震慑邪恶制止中共迫害。 人权活动家、英国保守党人权委员会副主席本尼迪克特·罗杰斯(Benedict Rogers)近年来一直关注在中国发生的中共活摘良心犯器官罪恶,十二月八日,他来到“独立人民法庭”伦敦听证会,认为独立法庭的成立和运作有助于把中共侵犯人权、危害人类的恶行曝光给全世界。 男: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日至十三日,俄罗斯法轮功学员在科斯特罗马市(Kostroma)举办“真善忍美展”。当地民众表示,观看画展让他们了解到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真相,对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表示深深的同情。也有的观看画展后表示想学法轮功。 现在正在兼职律师工作的大学生安娜观看画展后说:“对于我们经常不知道中国发生的事实,如(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迫害、杀害,我感到非常的遗憾。我对所有被牵连的家庭表示同情。”她表示,画展让人了解迫害真相。 叶列娜(Elena)女士观看画作《孤儿泪》中,因为父母修炼法轮功遭受残酷迫害,小女孩孤零零的一人时说:“看到画中的小女孩,她承受了多少痛苦和心酸,一看这双眼睛,一个眼神中就说出了所有,也什么都明白了。” 大学生纳斯佳(Nastya)和马克西姆(Maksim)表示:“画作都非常雅致,从画中我们知道了很多法轮功修炼者在中国被迫害的真实情况,因为很多都被掩盖着。许多画家自己经受了迫害,所以在他们的画儿中反映了真实发生的一切。” 女: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六日,比利时佛拉芒语每周新闻杂志《诀窍》(Knack)刊登文章,详尽报道了获奖影片《求救信》中主人翁——法轮功修炼者孙毅,因坚持信仰惨遭中共迫害的遭遇。该文提及一九九九年中共发起迫害法轮功,使成千上万的中国公民(法轮功修炼者)在没有任何形式的审判的情况下被抓捕关押;因为他(孙毅)坚持信仰惨遭多次被抓捕的迫害,而且妻子被中共官方强迫在离婚书上签字或失去工作以及殃及自家兄弟前程被毁之间做选择,以此达到加剧迫害。 记录片《求救信》讲述的是:住在美国俄勒冈州的朱丽·凯斯(Julie Keith)女士,在当地的凯马特超市(Kmart)购买的万圣节装饰中,发现了一封藏在里面、来自中国辽宁省沈阳市马三家劳教所的求救信。求救信中详细描述了主人公——孙毅,因为修炼法轮功而被非法关押在中国辽宁省沈阳马三家劳教期间,亲身经历种种酷刑折磨,被逼迫从事奴工生产,制作出口饰品的骇人事实。
男:河北秦皇岛市法轮功学员左洪涛被非法判刑十三年,吴文章被非法判刑十一年,李国爱被非法判刑十年,刘长富被非法判刑八年,左洪涛妻子崔秋荣(没炼功)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几个月。家属提出上诉。左洪涛等二零一七年六月被绑架。 女:贵州毕节威宁县法轮功学员朱家彩(女,五十多岁)、罗翠琴(女,六十多岁),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毕节七星关区法院被非法庭审,近日得知朱家彩被非法判刑十年,勒索罚款二万元、罗翠琴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款一万元。朱家彩、罗翠琴上诉到毕节中级法院。 男: 湖北武汉市汉阳区七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李合珍,被非法秘判四年,现已被劫持到武汉宝丰路女子监狱。李合珍老人二零一八年六月四日在汉口中山公园,被宝丰路王家墩派出所警察绑架。 女:山东济南三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战玉彩被非法关押在济南市看守所七个多月,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被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开庭迫害,十八日被告知枉判三年刑期。战玉彩于十二月二十四日上诉。这是战玉彩女士第二次被非法判刑。她在二零一四年八月被济南历下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随后她丈夫杜泽洲被济南长清区警察跟踪绑架,被非法判七年,至今仍在山东省监狱关押迫害。
男: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二日星期六,印尼巴丹岛法轮功学员再次来到第43国立中学,向学生与老师们介绍法轮功的功法。大约八百名国中生聚集在学校大操场一起学炼法轮功。法轮功学员在台上展示功法动作,并简要介绍了法轮功的特点以及真、善、忍修炼原则。 炼功之后,部份学校老师与工友交流了自己尝试功法的心得。一位社会学老师表示:“音乐能帮人集中注意力,感受到正的能量,身体感觉清爽。”一位学校警卫说:“动作柔和,身体放松,音乐平静。”有的老师表示自己炼功之前小臂有点酸,炼完之后身体感觉很舒服。 女:芬兰法轮大法学会应邀参加了一月十二日至十三日在坦佩雷市举办的VIRE健康展会。简单易学的五套功法和真、善、忍修炼原则吸引了很多民众前来了解与尝试功法。很多人询问当地炼功点的信息,获取相关的联系方式和更多的资料。一对夫妇在展位前停住脚步,当听到迫害事实时,妻子说她曾在中国居住五年,知道在中国各种对人权的迫害非常严重。他们在呼吁停止迫害的征签本上签名,并希望法轮功学员得到更多的签名,早日制止这场迫害。 男:二零一九年德国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一月十三日在巴德基辛根(Bad Kissingen)召开,新学员Johannes是奥地利人,生长在一个天主教家庭,二零一六年开始修炼,他说,“师父把大法传给我们,我对师父有说不尽的感激。” “几个星期里,我完全变了,一个很大的奇迹发生了,周围的世界也因此改变了。抑郁症和其它疾病都消失了,家人看到了我的巨变,我们之间变得和睦。我从一个只顾自己的自私的人变成了一个为他人着想的人。医治我的医生直到今天还说,这是一个奇迹,她从没在病人身上看到过这个情况。”“《转法轮》把我的信仰和科学融合为一体,而且还明确展示给我科学所不知的。忽然,多年来困扰我的科学和宗教之间的对立化解了。很多我不理解的问题一下子变得非常清楚,顺理成章了。”
救援晕倒路人 广州董丽娟被诬判两年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上午,广州市海珠区法轮功学员董丽娟看到一名男子晕倒在海珠区昌岗路江南坊金康药房门口,已陷入昏迷状态,便过去帮助他。董丽娟对晕过去的男子念“法轮大法好”,使他清醒了过来。随后董丽娟问该男子是否需要保平安的护身符,在征得对方同意后,董丽娟将护身符放到这名男子的衣服口袋中。 这时现场的两名保安用力拉住董丽娟,强行搜查她的包,并将她恶告到昌岗派出所。董丽娟被非法抓捕,随后被非法关押到海珠区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上午,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对董丽娟非法开庭。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六日上午,海珠区法院非法宣判,董丽娟被诬判两年,罚款五千元。因为刑期已满,董丽娟在宣判后回家。 董丽娟女士,今年五十六岁,修炼法轮功后走出了原本比较严重的抑郁症,人也变的开朗起来。二零零八年她丈夫不幸患上出血性脑中风时,她女儿才八岁多。董丽娟勇敢的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培养好女儿的同时,耐心细致的照顾着生活不能自理的丈夫,坚定而顽强的支撑着这个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董丽娟被绑架时,她丈夫过世仅二十八天;十七岁的女儿在丧父的悲痛中,又被迫与母亲分离。
河北冀州现年七十岁的法轮功学员王元昇因拒绝转化,被冀东监狱第四监狱非法剥夺探视权,家里交的一千元钱也不知是否入账。 王元昇老人二零一七年三月被冀州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一七年七月被劫持到河北冀东监狱第七监狱三监区非法关押。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因狱警清点人数未到,王元昇老人遭谢姓狱警队长殴打,从监室打完,又拖到楼道打。在场三、四十服刑人员对狱警行为表示愤怒。八月份家属去七监狱探视时看到他面黄肌瘦。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份,冀东监狱第七监狱改扩建,王元昇被转到冀东监狱第四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十二月四日是探视日,王元昇的年迈老妻,和他的妹妹、女儿从千里以外的老家来到四监狱,四监狱郑姓主管及队长却拒绝家属会见,说家属炼功。另有警察告知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不转化是不准接见的,说是有明文规定。当家属要求出示文件时他们也拿不出来,说你们要是觉得我们哪里违法可以去主管部门告我们。家属告诉监狱方面:宪法规定信仰自由。王元昇修炼法轮功以后无病一身轻,时时处处按照书中要求做一个好人。对王元昇的判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违反天理良知的。
严正声明是在中共高压迫害下,曾经写过“不炼功保证”的法轮功学员,现在宣布从新修炼的声明。 本周一百八十名大法学员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周一百三十二名觉醒世人郑重声明,以前所写、所说、所做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相信法轮大法好,支持法轮大法,弥补过错。
〖辽宁来稿〗二零一九年一月九日,我到经常去的麻花店买油炸麻花 ,他们看到我来了,一位做麻花的男师傅就问我:“法轮功李老师什么时候回国啊?我们都盼望李老师能早日回国呢!” 我说:“你们都能看到李老师回国的那一天,因为你们都知道法轮大法好,都知道共产党邪恶,你们都退出了少年时代加入的少先队组织,你们都是有大福份的人。” 我每次去这个店买麻花,刚一進店,里面工作的人就都说:“法轮大法好!” 我买麻花都用真相币,上面印有“天灭中共”、“退党团队保命”。他们都给我找五元或十元的干净纸币让我做真相币用。 一次我在路上遇到一位六十岁左右的妇女,刚要开始给她讲真相,她就对我说:“你给我讲过了,还给了我一个护身符呢。我身上装着护身符,天天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原来得过半身不遂,好了后两条腿走路很费劲。你看,念这九个字现在腿都好了。我谢谢你呀!” 我说:“你可别谢我,你谢谢法轮功李老师,是李老师救了你。”她说:“谢谢法轮功李老师!” 在讲真相中,经常遇到明真相的世人对师父的感恩和对法轮大法好的认同。
〖湖北来稿〗一天,一位老年大法弟子到菜市场讲真相时,遇到一个老汉,大法弟子给他讲真相,送他资料,他把真相资料往地上一扔,想用脚踩,大法弟子就急忙制止他。他一把抓住大法弟子的自行车不放,使劲往派出所拖。 菜市场的很多人围了上来,都在说老汉的不是。有的说,“这不是你老汉管的事!”有的说,“这个婆婆这么大年纪了,你怎么能这样对待她?”有的说,“快放手!”有的说:“不相信法轮功也不要反对法轮功。”有的叫大法弟子快走。当然也有的站在旁边观望。 明白真相的世人越来越多了,明真相的世人都在用各自的方式保护着大法弟子,众生得救真的有望了。大法弟子被不明真相的老汉拉着不放,始终笑眯眯的,没有怕,也没有不好意思,心态祥和、慈悲。
一个大学邪党书记两次恶报的警示 文:粟沂州 整理 原山东临沂大学恶党书记丁凤云,因宣传中共谎言和迫害好人而升官,先后遭到两次恶报,第一次是身体上的警示恶报,筋断骨折,第二次恶报,被中共自己判刑十一年,身败名裂。 丁凤云,女,六十二岁,山东乳山人,曾在临沂市两个县任县委副书记、县长、书记,后升为临沂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社联主席等职。中共公开迫害法轮功之前,她曾经炼过法轮功,迫害发生后,丁为了个人名利,放弃了对“真、善、忍”的信仰,还昧着良心助纣为虐,成了迫害法轮功的打手,从此,一路升迁,官至临沂大学恶党书记,是中共体制内的正厅级。 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三年一月,丁历任临沭县委副书记、县长、书记,正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狂潮时期,丁凤云与尹子川(原政法委书记)、刘玉洪 (原610主任)、李金全(原公安局政保科科长)等充当中共江泽民团伙的打手,采用威逼、扣押工资、开除公职、巨额罚款、监控、非法拘留、拷打、株连亲朋、劳教判刑等各种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在法轮功学员身上搜刮了几十万钱财,吃喝一空。仅二零零一年初在民兵训练基地办第三期转化班,按每个法轮功学员两个月每天上交一百元的生活费搜刮,就一次捞十几万元。使许多法轮功学员生活无着落,有的被反复非法关押,许多家庭陷入凄风冷雨、支离破碎的处境之中。 丁利用其丈夫担任临沂市水利技校校长的职务之便,于二零零二年元月,在临沂市沂州路北段“临沂市水利技校”院内,办起了“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一轮轮的酷刑洗脑,一轮轮的暴力残害,一直延续至今(现秘密转到通达路北),使成百上千的临沂三区九县法轮功学员遭到了精神、肉体和经济多重迫害。而她与丈夫及610帮凶等都接连不断地发了黑财。 另一方面,丁笼络一群中共文人艺人,策划乱写红色丛书,胡编红色乐舞诗,滥拍红色电视片,强行推广推演到当地各个单位,推销到全中国,极力宣传中共“伟光正”,歪曲历史真相,灌输红色谎言,不仅迷惑辱弄了沂蒙山一方民众,还毒害欺骗了全国人。几番折腾,官欲熏心的她本以为自己苦心经营的这些红色文化政治资本,能让她再次连升官位,但她日夜向往的高官调令一直没有出现在眼前。于是政治嗅觉灵敏的她,再次把眼光盯向了直接迫害法轮功。 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日,丁凤云直接负责临沂市所谓的“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向市民联通手机号码发送诬蔑法轮功的信息。八月份,又上任所谓的“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对临沂市各县区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大范围的骚扰、抄家、绑架、关押、罚款等。半年多时间,在临沂市,多达八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和抄家。其中,就有临沂大学理学院教授、企业家王庆忠被绑架、长期关押。她将这些恶绩报功于上级,很快惊动了迫害元凶周永康亲自前来督办大案要案。最后,丁依靠这些迫害恶绩,在周永康的提携下,她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被调任第一任临沂大学党委书记,属正市级,正厅级。 当她沉湎于升迁的喜悦时,恶报也如影随形。同年十二月三日,丁凤云去北京教育部汇报工作,显摆自己的工作目标时,在某宾馆澡堂滑倒,双腿摔得筋断骨折,住院治疗,在轮椅上躺了三、四个月。这是丁遭到的第一次恶报,这是上天对她的一次警示,给她悔罪改过的机会。 但躺在中共贼船太久的丁凤云,依然执迷不悟,上任临沂大学邪党书记后,极力推广红色教育,打造红色高校,毒害青年学生。同时与临沂市“综治办”、洗脑班相互勾结,在学校诽谤法轮功,强迫完成“反××知识竞赛试题”,等等。丁凤云的所作所为,受到了很多有正义感的老师和学生的抵制,很多师生都自觉的抵制做试题、看展板等,即使一些不明真相、被迫去看展板的学生,也对“天安门自焚”伪案等提出了诸多质疑。 当丁凤云一步步走向罪恶深渊时,恶报终于如期来临。 二零一四年九月,丁凤云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中共双开沦为贪腐疑犯。二零一六年,山东菏泽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丁凤云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七百五十八万余元。索贿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一百二十六万余元。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上午,菏泽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丁凤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这是丁凤云遭到的第二次恶报,从此,她不再有鲜花掌声,门庭若市,不仅“政治生命”划上句号,说不定人生在监狱中也要划上最终句号。 面对丁凤云的起落人生,但愿丁的同僚和正在迫害善良的中共官员们,能及时从丁的身上吸取警示教训并猛醒!
文: 欧阳非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除夕,在天安门广场发生了一起震惊中外的自焚事件,新华社马上发稿栽赃法轮功。七天之后,即一月三十日央视《焦点访谈》播出了自焚节目来进一步煽动仇恨。自焚录像有一些事发现场的特写镜头。这些画面是谁录制的呢? 《焦点访谈》说是它亲自采集的。在《焦点访谈》自焚节目的文字版网页的末尾有一个“资料后记”,原文是这么说的:“自焚事件发生后,《焦点访谈》记者率先赶到自焚现场,采集到了最为鲜活的第一手材料,……”。 事件发生的全过程不过七分钟,《焦点访谈》记者比救护车还先到了好几分钟。《焦点访谈》自焚录像中除了平视、俯视的近身大特写外,还有一些远景。那些远景应该是来自广场的监控视频,画面右下角写有“摄像机71,2001年1月23日以及几点几分的时间”字样,这个时间正好提供了线索来看央视记者是不是事先知情。 *《焦点访谈》来得及赶赴现场吗? 下午二点四十一分,王进东点火,不到一分钟火被扑灭,然后被抬上一辆警车运往急救中心。刚处理完王进东,二点四十七分另外四人点火。二点四十八分,三辆救护车赶到。 我们来看王进东的处理过程,总共有六分钟。第一分钟是点火、灭火,第六分钟是被弄上警车拉走。王进东没有等到救护车,却等来了率先赶赴现场的《焦点访谈》摄制组。六分钟除了第一、第六分钟之外的中间四分钟就是《焦点访谈》摄制组接到任务赶赴现场并实施第一手采访的时间了。 天安门的警察什么时候通知《焦点访谈》呢?不可能在第一分钟,大家忙于救火,就说是在第二分钟吧,警察或者天安门广场监控室打电话给了中央电视台。这本身就是匪夷所思的行为,不在第一时间叫救护车,而是叫央视,总之就算是这样吧。于是,央视火速联络《焦点访谈》摄制组,纠集人马之后(至少得有记者和搭档的摄影师,还得有司机),把车子弄到位,立即赶往天安门广场。要知道天安门广场要对行人审查,除夕更是敏感日,差不多是戒严状态,《焦点访谈》人员要掏出证件让警察过目,然后还不能直接就开车驶到出事地点,因为远景画面上只有两辆警务车,没有看到其它车辆,也就是说摄制组必须在广场外边下车,跑步至少五十米才能赶到王进东坐着的地方,到位之后记者要弄清楚采访什么,怎么采访,摄影师要拿出摄像的家伙。 这一系列动作都必须在四分钟之内完成,真可谓“恐怖的四分钟”。可能吗?绝无可能。 在中国,没有事先得到允许,企图在敏感地点、对敏感事件拍照是不可能的。举个一九九九年一月九日北京丰台路口的华龙灯具市场火灾现场发生的故事。 《焦点访谈》记者李玉强和摄影师邢旭东写过有关华龙大火的回忆文章,“大火烧出的热情”(邢旭东),“六小时能不能做得更好”(李玉强)。李玉强说,大火是上午十点燃起的,她在中午十二点二十分正好坐车路过出事地点,看到后就立即请示领导,领导马上调兵,摄制组在下午一点二十分左右赶到了现场。邢旭东说,“为了采访到第一手资料,就要再靠近现场,可受到的还是警察无数次的盘问,无数次的阻拦”,“李玉强和我冲将上去,接近现场正在拍摄时,警察把我们的摄像机、镜头撅向了天空。定格。”从李玉强和邢旭东的描述中我们得到了什么?第一,发现火灾的人通知的是消防队,而不是《焦点访谈》,所以火灾现场是警察先到;第二,消防警察就算到了也没有给《焦点访谈》打电话,而是忙于救火;第三,是《焦点访谈》自己的记者偶然路过才发现,而从请示到摄制组赶到,花了整整一个小时;第四,要想接近现场,就不得不突破警察“无数次的盘问,无数次的阻拦”;第五,警察是不让记者摄像的,拍大特写没有事先得到允许是绝对不可能的。 记者李玉强在华龙灯具市场的火灾事故中的经历是正常的,是符合中共的惯例的。而同样的这个李玉强,也正是《焦点访谈》在天安门自焚骗局中的主要记者和采访人。她要在“恐怖四分钟”内完成“接到通知、调动人马、赶赴天安门、突破警察的无数次盘问和阻挠、步行几十米接近点火者、摆出架势近身拍摄录音录像”等一系列规定动作,是完全没有机会的。 如果画面来自《焦点访谈》的第一手材料,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李玉强的《焦点访谈》一队人马早就在自焚者身边等着事件发生了,也就是说《焦点访谈》是事先的知情者,并且是同警察协调好了的。一句话,《焦点访谈》是事先知情的。 *《焦点访谈》预先知情,说明什么呢? 《焦点访谈》事先知情,还有公安系统来配合,并在现场有便衣把刘春玲击打致死来制造能够煽动仇恨的最大的悲情效果,更是在最最最敏感的天安门广场来实施这一计划,这一切都说明是最高层策划好的一场阴谋。 《焦点访谈》是这样评价其自焚骗局节目的:“该节目在对‘法轮功’的斗争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开创了揭批‘法轮功’宣传工作的新局面,奠定了以后揭批‘法轮功’节目的风格,受到了中央主要领导同志的好评。”显然,这个“中央主要领导同志”应该就是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发动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原计划三个月铲除法轮功,在经过了一年半的密集诽谤、严酷打压之后,法轮功并没有被打倒,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持续地上访、打横幅、讲真相,人们对江泽民一伙的政治宣传也厌倦了,中共积累几十年的整人经验第一次不灵了。天安门自焚骗局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炉的。 谁是自焚骗局的幕后主使?正是江泽民和时任政法委书记罗干及其操纵的“610办公室”(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的类似盖世太保的恐怖组织)。就《焦点访谈》而言,中央电视台的副台长李东生就兼职“610办公室”副主任。李东生是跟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之一。 《焦点访谈》预先知情说明了什么?残害人命,谎言洗脑,证明了中共才是真正的最大的邪教。(节选,全文请见明慧网)
文:章良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中共公安部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关于警察执法方面的新规定,并称将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起正式施行。规定称,警察“依法履职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对侵犯警察“执法权威”的民众,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等等。 给警察损害别人的权益都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力,无疑是在“鼓励”和“诱惑”警察违法犯罪,因为大陆很多警察作为“专政工具”早已没有“依法”的习惯。对侵犯警察“执法权威”的民众可以任意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处罚,一些本来就在经常知法犯法和执法犯法的警察将更加肆无忌惮,甚至可以胡作非为,可以预见,一些警察滥用这些“特权”的可能性是极高的,这将引发更多的警民冲突,加剧社会动荡。 这些“新规定”从表面上来看,对警察是有利的,是“保护性”的。看似有好处,实际上是陷阱,挖好了坑是方便你跳,利用的后面就是出卖。 当然,我们也看到,即使有中共的纵容和唆使,但有不少警察是有正义感的,不愿善恶不分地跟随中共残害百姓、迫害善良。明慧网上时有报道那些明白真相的警察保护善良民众的言行。我们知道,很多警察是受制于体制,受制于饭碗,而无奈地参与到对民众迫害中。正是看到这一点,所以我们想善意的提醒中国大陆的所有警察,对公安部的新规定一定要留个心,看清它其实是一个陷阱,对你们来说,鼓励你们违法,给违法“创造条件”,真的是“害”,绝不是“爱”。 * 一九九九年的警察免责条款是前车之鉴 看到公安部制定的这个“新规定”,不由让人想起一九九九年,中共制定了一个《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其中有一条:“因执行上级命令而犯错可不追究警察责任”的免责条款。 在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中,大家才明白,原来这是中共江泽民集团在给迫害创造条件,为利用警察对民众大打出手,消除警察参与迫害时有违法犯罪的顾虑,因而设立的。十多年的迫害事实证明,那条“警察执行上级错误的命令不承担责任”的免责条款,使不少警察肆无忌惮地参与到迫害中,大量违法和触犯各种刑律。 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使法律被强力破坏,一些警察在参与迫害中,因为违法犯罪还被保护和奖励,因此人性最坏的一面被全面调动,本来就无制约的权力更加失控,执法中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行为愈加普遍。因为在迫害中已养成了暴力执法等等恶习,不少警察在对待其他民众时也不可能收手了,因而把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全面用在了对待其他民众中,恶行越发突出,使整个社会对警察的看法越来越负面,舆论对警察执法严格约束的呼声越来越高,民众积累的怨气也越来越重,对中共本身也越来越不满。 在这种情况下,中共不得不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修订新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明确指出:对警察等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并且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中,取消了旧条款中的“因执行上级命令而犯错可不追究警察责任”的免责条款,撤销了警察职务犯罪的保护伞。也就是说,因执行上级命令犯错要被追究。 在被中共利用的警察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危及到中共的统治时,中共就会修改利用警察的条款。那么可以看出,那些出于利用目的而制定的条款,绝不是为了保护警察的利益。 事实上也正是这样,当初制定免责条款的中共江泽民集团根本就没把被利用的警察当回事,视他们的生命如草芥。为使自己有“退路”,中共权贵利益集团会毫不犹豫地出卖所有被它利用的中共基层人员。可以肯定的说:中共为被它利用的人创造犯罪条件,一定不是想为他们好。可悲的是至今还有不少警察还在为中共迫害法轮功做打手、当“先锋”。 目前在中国,经济大幅下滑,企业大量倒闭,失业剧增、民怨积深,群体事件此起彼伏,内外交困的中共在末日危机中加强了对民众的各种专制压迫,导致不稳定因素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社会大规模冲突的可能性就更大。要让警察镇压民众,警察本身违法犯罪的几率就越来越高,因此出台这样“鼓励、教唆、保护”警察犯罪的新规定就一点也不奇怪了。这个规定和一九九九年中共制定的那个免责条款的目的很相似,这样的规定必然诱发和引起更大的冲突和动荡,使基层警察更处于官民尖锐对立的风口浪尖。 * 被中共利用的整人工具,被中共出卖和当替罪羊是难逃的宿命 被中共利用的整人工具,中共一定会为他们整人创造条件,一旦利用完,就是出卖,在中共自身危机时就是“替罪羊”,从来被中共利用来整人的人下场都不好。这方面的历史的教训已经不少了。 文革中,毛泽东为打倒刘少奇等等政敌,利用红卫兵造反整人,鼓励红卫兵“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然而红卫兵被利用完,就被毛亲自下令:上山下乡接受再教育,那些红卫兵被骗到乡下受够了罪,后来他们自己都说这是“变相劳改”。 文革结束时,北京公检法中七百多积极参与整人的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其后一纸“因公殉职”欺骗家属了事。在文革中当他们积极的为党整人的时候,摆在他们面前的是党给他们提供和创造的不可多得的表忠和表现的机会,按党的意图和需要整人后,那意味着将“立功”、受奖、发财、升官……那个时候,作为专政工具的他们觉得有党撑腰,肆无忌惮地把别人往死里整时,绝不会想到有一天自己会被党出卖,在党的枪口下惨死在异乡…… 类似的例子太多,在中共体制下,前一刻整人,后一刻被整,就是整人工具们难逃的“宿命”。中共无数血腥的整人历史告诉现在的我们:在一个不是法治的国度,法律不能保护老百姓或被整的人,也同样不能保护专政工具和其他整人的人。 正是因为看明白了这一点,所以现在中共的高官、权贵、利用这个体制暴富了的有钱人才拼命的把自己的老婆、情妇、子孙,巨额财产想尽办法送到那些被他们欺骗老百姓说成是“反华势力”的欧美国家。为什么呢?因为那里法制健全,总统犯法都得对簿公堂,人身、财产有法律保障。 而在中国国内,为什么他们还要强行给我们宣传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专制制度如何优越、高效呢?因为在这样专制的地方,他们才能拥有绝对的特权:宣传工具被他们牢牢掌控,军队、公检法成了他们的私家打手,他们的胡作非为无人可以监督和约束,因此才有机会鲸吞国有资产,把天文数字般的人民血汗钱据为己有,或肆意挥霍,干尽坏事无人敢问。但他们对中共的种种罪恶和黑暗内幕太了解,对这个随时可以残酷倾轧的体制毫无信心,即便手握重权,或富可敌国也没有任何安全感,他们的内心是恐惧的,所谓“自信”的说法,还有党媒上各种一如既往宣传的“大好形势”,那是蒙骗民众和欺骗基层人员跟他们跑的手段。所以中共权贵们才有那些说一套做一套的自相矛盾之举。其实在他们心中根本没有国家和民族的概念,只有他们自己的利益,家天下,所谓的“维稳”就是维护中共权贵利益集团贪占国家人民利益的稳定。 中共现在高调宣扬马克思和毛泽东的专制暴政那一套,“依法治国”已成了在中共治下永远无法实现的“梦”。在面对着国内外变革、抗议的声音,面对着国内汹涌的民意,面对着内外交困的局面,中共在末日来临的绝望和恐惧中,不愿放弃特权和利益,因此选择加强专政机器,加强对民众的控制,妄图将任何反抗都消灭在萌芽中,于是强化和放纵警察权力就是其中的举措之一。但这只会加速中共的灭亡,中国民众(包括中共体制内稍微明白和清醒一点的人)对中共的失望和怨恨都已积累到了一个临界点,就象一座即将爆发的火山,岩浆已在火山口翻腾,压制越重,被逼上梁山的民众反弹和反抗也就越激烈……中共的倾覆只是时间问题,覆巢之下没有完卵,所有跟随中共行恶的人其罪行必被清算,在大变局来临的当口,作为中共“专政工具”的警察们这时最需考虑的是怎样给自己留后路。 * 面对利用和陷阱,警察们一定要清醒 不要错觉自己是既得利益者,即使有一个旱涝保收的工作,比普通民众高一点的工资和奖金,那也只是被中共利用的工具,而且这点好处还可能朝夕不保。绝大多数警察朋友和老百姓天天一道吃着各种毒食品,地沟油,孩子喝着毒奶粉,不得不被打毒疫苗,在投资平台被骗一样得打落牙齿咽下肚……你自己穿上警服表面没人敢惹你,但你能保证自己的家人、子女、亲戚朋友在中共制造出的各种“假、恶、暴”的环境中不被骗,被伤害和损失利益吗?当伤害你的是更有权势的中共利益集团和阶层时,你要维权吗?好,那么维稳工具随时可能变成被维稳的对象。 因为贪腐太严重,社会不公平太多,走投无路的民众会越来越多的出来对中共抗暴,在民众对中共的抗暴中,你们还不得不为中共披挂上阵,当家丁,做打手。把老百姓整凶了,被报复也有可能,我就知道,在某地,一个派出所所长在为中共整人后被人用麻袋套住,一顿打以后塞进垃圾桶,第二天凌晨才被环卫工人发现,这种事还不敢声张。某地一些警察参与强拆,被当地农民包围缴械后吊打,这些公安后来痛骂中共官员:××的共产党,他们贪污腐败,把我们当枪使,害得我们倒楣…… 真的是这样,被中共利用当枪使,最后倒楣的是自己,而且可怕的是哪天被出卖了都不知道。 有警察就想,整一般老百姓怕被报复,那我就专挑好欺负的来整。对了,法轮功学员讲“真、善、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那我就整法轮功,来“立功”来捞“政绩”。有人觉得法轮功学员好欺负,觉得整好人没后果,真的是这样吗?中国有句老话:“人善人欺天不欺”,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佛法的修炼者,那个罪大得不可想象。是,法轮功学员无报复之心,但迫害他们的人必受天理的严惩。这么多年来,参与迫害的警察因此遭恶报者不计其数,有的死于各种惨烈的灾祸,有的身患各种恶疾生不如死,有的获刑入狱人财两空,有的殃及家人痛苦不堪…… 明慧网上报道出来的各种恶报案例已近两万例,触目惊心,警察的案例占了很大一部份。 这里有一个非常值得所有中共警察吸取教训的典型例子:重庆市江津区贾嗣镇派出所所长周立波,其为利益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面对法轮功学员一再劝善而不悔改,后因皮肤癌,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六日,年仅四十余岁的他痛苦不堪地死在医院病床上。据当事医生讲,周临死时哀叫:“我不再整法轮功了,饶了我……饶了我吧!……”周立波临死前的哀叫太振聋发聩,他的教训太惨痛,然而人身的死亡不是痛苦的终结,却是更大痛苦的开始,可怕的还在后头…… 其实全国各地被中共掩盖的,没上明慧网曝光的恶报事例更多。为蝇头小利跟共产党整人的人最后都是得不偿失害了自己。整人中的“政绩”越大,最后面临的报应和痛苦越大。 有人不相信报应,只相信眼前的“现实”,觉得中共很强大,现在还越来越专制,所以无可奈何只得跟中共整人。其实,物极必反,越到此时,也就是中共越到垮台和末日之时,这是历史的规律,前苏联看上去那么强大,但垮台之日说垮就垮了,墙倒众人推。被利用的警察们一定要多留一个心,越到这种时候越要为自己留后路。 有些人的目光看不了那么远,口口声声:那是“国家大事”与我无关,上班时上头喊干什么就干什么。却从来没想过那些迫害中的事违不违法?自己不加分辨的盲目的去干了有没有风险?有没有可怕的后果和必将承担的罪责? 那些终身追责的法规如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修订新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公务员第九章五十四条(公务员执行上级明显违法的命令,自己承担责任)并未废除,现在公安部定的这些“警察新规”和那些法律法规明显矛盾和对立。中共一旦因恶行激起巨大民愤,收不了场时,那么就要出卖被其利用的人,把你当“替罪羊”,用以上法律和规定处理你“平民愤”是很容易的事。这就是中共的阴毒之处。这不是陷阱是什么?别“迷信”和恐惧上级,别一说上级安排下来的命令就无可奈何盲目的执行,恰恰是在执行所谓迫害民众的“上级命令”是最容易损害别人的合法权益,最容易违法犯罪的。 其实警察的天职是伸张正义、惩治犯罪、保护善良的,很多警察朋友当初可能都有这个初衷和愿望,但在中共治下,黑暗而残酷的“现实”早已碾灭了你的梦想。当你随波逐流,作为专政工具一次又一次为中共权贵的利益欺压百姓、迫害善良后,当你为利益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后,当你利用手中的特权在色情场所放纵欲望后……你可曾体会到没有生命意义的空虚、失落和抑郁? 人不应该就这样沉沦和堕落,人应该光明磊落,充满正义感的活着,特别是警察,你们本应是维护社会良知、道义、正义的中坚!但是中共绝不会给你们这样的机会,它就是要创造条件逼着你、引诱你去当坏人,干坏事,去违法犯罪,去整人,然后被整。 很多警察内心是有正义感的,是有血性的,希望你们能多了解法轮功真相,有机会找来《九评共产党》、《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看看,或自己翻墙去看看外面真实的世界。真相能唤醒你的勇气,唤醒你的善念,使你从内心对罪恶、黑暗、邪恶的中共说“不”,退出它吧,做一个清清白白,顶天立地、有浩然正气的中华儿女。有机会找来《转法轮》看一看,你会明白人来在世上的意义,你就会明白这么多法轮功学员为何历尽艰辛都要坚守“真、善、忍”的信仰。 衷心祝愿更多的警察朋友能明白真相、三退(退出中共的党团队)保命,远离罪恶和灾难,和更多善良的人一起迎接没有中共的灿烂明天。
修去怨 善自生 首先请听中国大陆大法弟子的文章:修去怨 善自生,文章发表于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在很长时间里,我也想善待母亲,但是无论我怎样努力,总也做不到。向内找啊,剜心透骨的找啊,最终找到了,是深深的怨恨,刻骨铭心的怨恨。而怨恨源于何处呢?是不平衡,是妒嫉。 我儿时有病,母亲没有领我积极治疗,结果使我终生苦痛与强烈自卑。从我记事起,她比较偏爱别的孩子,看不上我,有时对我冷嘲热讽、恶语相加。这是我们今世的缘份。有一次梦中,我看到,在前世,母亲曾经把我关在水牢里。我被用镣铐铐着,在阴暗、冰冷、肮脏的深水里。如果梦境是真实的,也就难怪我对母亲莫名其妙的恐惧,深恶痛绝的怨恨,那真是咬牙切齿、牢骚满腹。 我要求自己放下怨恨,但是我越排斥,怨恨越强烈。那真是排不去、压不住,象潮水一样,此起彼伏的在我脑子里翻滚。只要我稍不留神,母亲的歇斯底里、怒目圆睁就显现在我的面前,我也就怨的怒火冲天,气的哆哆嗦嗦。 怎么办呢?我一遍又一遍的背师父在《精進要旨》〈境界〉中讲的:“恶者妒嫉心所致,为私、为气、自谓不公。善者慈悲心常在,无怨、无恨、以苦为乐。觉者执著心无存,静观世人,为幻所迷。” 背着背着,就明白了:站在自己的角度,用常人的理衡量,我自认为不公,才怨天尤人。站在宇宙的角度,用因果的理衡量,一切都是公平的。不平衡、委屈、妒嫉、气恨、埋怨,是自己魔性的表现。 师父在《精進要旨》〈佛性与魔性〉中说:“人的魔性是恶,表现为杀生、偷抢、自私、邪念、挑拨是非、煽动造谣,妒嫉、恶毒、发狂、懒惰、乱伦等等。”在对待母亲的问题上,这些魔性我都有。自己有这么多的魔性,怎么可能生出佛性呢?魔性与佛性是水火不容、势不两立、此消彼长的关系。魔性不去,佛性不生,怨恨不去,慈善不生。只有在自己的心上下功夫,去掉自己的魔性,才能善解一切。师父在《精進要旨》〈佛性与魔性〉中还说:“而修佛就是去你的魔性,充实你的佛性。” 在以后的日子里,每当母亲狰狞的面孔浮现在我眼前时,我告诉自己:忘了她的不好。每当母亲歇斯底里的话语响起在耳畔时,我提醒自己:别执著她的恶语。那真是痛彻心扉,有的时候,我会眼泪汪汪,有的时候,我会哭出声。更多的时候,我拼命的排斥着、否定着干扰。 有一次,我被怨恨心折磨的头痛欲裂时,一个声音打到我的脑海:你此生此世,只为修去怨恨。那么,如果我不根除怨恨,就等于虚度此生。天堂无怨,心怀怨恨,佛国无门。人能带着怨恨往生天国吗?我能带着对母亲的怨恨圆满成佛吗?带着怨恨的,只能是坠入地狱,苦海轮回。不断的学法、坚定的排斥,渐渐的,那些灰色的记忆在消失,自己的魔性也在减弱。 放淡怨恨,魔性减少了,看问题自然也不偏激了,也不看人坏处了。其实母亲优点很多。她自强自立,工作出色,对孩子的教育也成功。常常教育我们“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我今生的病痛不能归因于母亲,那是自己的业力轮报,与母亲是毫无关系的。她养育我几十年,为我付出那么多,我却忘恩负义的怀恨她,这不是我自己的魔性在作祟吗? 现在认识到:人的本性是善的,而怨恨等的魔性只是覆盖在本性上的脏东西,清除了魔性,拂去了脏东西,本性就自然而然的显现出来。也就自然能够理解、原谅、包容,也就能正念看问题。所以清除魔性与修出慈悲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的。 我意识到真正让修炼人烦恼的,不是别人的凶狠残暴与恶言恶语,而是自己的怨恨心不去。曾经有个常人问道,而善人只说了三个字:不怨人。这个人开始觉的善人在敷衍他,后来恍然大悟:“善人要我不怨人,此是成佛大道根,从今以后天天问,你还怨人不怨人?”佛是解怨的,道是无怨的,真修就要去怨了恨。怨天尤人,永远是人。 当我慢慢去掉怨恨时,面相都慈眉善目了,家庭也和睦了,财富也增多了,屋子都暖和了。母亲阴沉的脸,也露出了笑容,也很少横挑鼻子竖挑眼了。怨恨消融,佛光才普照到我家里。师父在《法轮功》〈第三章 修炼心性〉中说:“当你善心出来的时候,你做事就很善了。从你内心到外在表现,一看就很善良,那时谁也不会欺负你了。” 当怨恨烟消云散,回首过往,我才明白:这一切实质上都是旧势力的安排。它安排我与母亲前世的深仇死结,它安排我们今生的磕磕绊绊。它安排在我脑海里极度放大母亲的缺点,它安排我的怨恨膨胀。其实从修炼那天开始,修炼人就与怨无缘了,就应该超越常人了。而正法弟子,除了救人,与人世也毫无关系,更不应该怨恨于人。 如果我不彻底放下怨恨,旧势力会以对母亲怨恨不去为由,加大魔难,制造隔阂,甚至制造迫害。常人都讲:怨恨能招灾惹祸。修炼人一定要明白:怨恨于人,就是魔性发作。 其实怨恨心表现的比比皆是,但又不易察觉。有的同修记恨亲人,念念不忘,积怨成疾,含恨而逝;有的抱怨领导,愤愤不平,怨声载道,造成关系紧张;有的对警察不能释怀,招来了更残暴的酷刑;有的同修之间结怨隔阂,结果被邪恶迫害。很多时候,怨恨在心,就是旧势力钻空子的地方,也是迫害的始作俑者。如果我们认真反思,及时清除怨恨心,修炼的路上,就会轻松的多,魔难也会少很多。 有怨恨,是因为不能理解,不能原谅,不能包容,是向内找自己修为不够。有怨恨,是因为还在对立,还有争斗,魔性还在控制我们。当我们带着气呼呼的怨恨讲真相时,世人接受到的是怨恨,而不是慈悲。这时,我们还可能破坏了佛法的声誉,毁掉了众生的前程。 有怨恨,就少慈悲;有怨恨,就无救度。修去魔性,修去怨恨,善心自然而生,才能真正的救度众生。 一己之见,请慈悲指正。
下面请听大陆大法弟子的文章:时时用正念、法的标准衡量自己 ,文章发表于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九日。 在道德一日千里下滑的今天,是法轮大法给了我们生命的希望,让我由一个迷失的孩子找到了回家的路。历经了重重魔难,走过一道道难关,在助师正法的回归路上,我懂得要按真、善、忍做,做一个为他人着想的人,学会善良、忍让、宽容。 有一次,我和丈夫同修发生了矛盾。事情过后,我首先承认错误,并且向内找,而且无条件向内找,我发现了我有不服气的心。夜里师尊点化,鼓励我向上走,同时点化我每一层要扎扎实实的达到标准,否则就可能掉下去。师父在《瑞士法会讲法》中说:“我们修炼要符合那一层的标准才能够修到那一境界中去,不然的话你就去不了。” 有一年的夏天,天气非常热,但我却觉的冷,我把门关上了。我丈夫怕热,我关上了门他热的受不了了,就对我发火说:“这么热你还关门!”我没有说话,一会儿就不冷了,好了,真是瞬间就不冷了。我明白了,是我的业力落在了丈夫身上,他帮我提高,师父在《转法轮》中讲过:“因为业力落到谁那儿谁难受,保证是这样的。” 有一次坐公交车,我对我要下车的站点不熟悉,就早早站在了车的门口。但是站点过了,司机却没给停车。我跟司机说我要下车,他说你刚才站那么晚了,并且向我大吼,态度很生硬。看到他的态度,我悟到:原来是我欠他的。我没有说话,心想:欠了就得还。于是我又多坐了一站才下车。师父在《转法轮》中说:“所以你遇到什么矛盾,我说就是要使你本身黑色物质转化成白色物质,转化成德。” 在生生世世的轮回中,谁知道欠过谁的。有时和同修在一起,整体配合,救度众生,也有矛盾时有发生。有一次同修说我坏话,正好让我听到。本来按理说这件事我没错,可我悟到:在常人中,你的对与错不重要,发现执着心去掉它才最重要。我悟到可能是我以前欠下的账,该还就还了吧。我想:碰到使我生气的事、碰到伤害个人利益的事、我的心被撞击时,要能向内看,修自己,找自己的错。矛盾中你就是这件事本身没有错也是其它地方有要去掉的执着心被暴露出来了。我明白了,我一定是哪儿没做好。 记得是在二零一五年春去东站发光盘,早晨去了,同修说有警察查车,我心想今天要早点离开。当看到進站的汽车中那么多人下车时,我心想,他们在等着我们救度,还是发了再走吧。我们很快就发完了。因为发的快,就起了欢喜心。另一同修也说,一会儿就退了两个党员,也起了欢喜心。这时来了七、八个警察,把我们围了起来。我知道这是我们起了执着心造成的。后来我们立即修正自己的心,并且发正念,求师父保护。在师父的保护下,我们有惊无险的离开了。 时时用正念、法的标准衡量自己。前几天我们夫妻俩到了取免费乘车证的年龄,汽车公司要求办理时要用身份证复印件,女儿要利用工作之便帮我们复印两张复印件。当时说起来我们也没在意,过后才想起来,修炼的人没有小事,师父在《精進要旨》〈圣者〉中说过:“怀大志而拘小节”,我悟到,小便宜也不能占。于是我马上打电话告诉女儿不要帮我们复印了。 修炼是严肃的,生命是有标准的,每当我觉的苦时,我马上否定,心想:不苦太容易了。想想师父吃的苦,我禁不住泪流满面,师父为众生承受那么多,你还说苦,你有资格吗?要不是师父传正法,你还有今天吗?我深深的体会到,每一关、每一难、每一次去执着、每一次的正念正行,都是在师父的看护下走过来的。 我体悟到,身在中国的大法弟子,责任重大。中国为什么叫神州?内涵使每个中国人骄傲:神的故乡,神的子民。自古以来中国是居世界中心的国度,我们千万年的等待就等今天。路还没有走完,还要继续去人心直至圆满,兑现誓约,完成使命,向师尊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