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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消息(2021.03.18) |
发表日期: 2021年3月18日 |
这期节目的主要内容有: 香港合理抗议被污阻街 当事人详述当年曲折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四日是香港“杨美云案”十九周年。这宗被视为香港《基本法》保障港人示威自由的重要人权案例,是大学研究《基本法》必备课程。 案件当年,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四日,四名瑞士和十二名香港的法轮功学员在西区中联办前绝食静坐,抗议中共迫害残杀大陆法轮功学员,遭警方武力粗暴抬走,同年八月被判阻街、袭警等七项罪名。历经三年抗辩,香港终审法院时任首席法官李国能等五位大法官,在二零零五年五月五日一致裁定警方的拘捕行动不合法,控罪全部被推翻。 美籍人权律师关尚义(John Clancey)和新任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均是当时该案的代表律师。 今年一月六日,七十九岁的关尚义因为参与和组织泛民初选,被指涉“颠覆国家政权罪”而被捕,震惊世界。他也是港区国安法实施以来,第一位被捕的外国公民。而在他的律师生涯中,代理最著名的案例就是二零零二年的杨美云案。 关尚义获准保释后,回忆当年的判决说;“杨美云案是香港法律历史上很重要的案件,学生读《基本法》的权利都会去研究这个案件。” 新任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因为帮法轮功学员打官司,曾经著书《示威之权》。他说:“和平抗议是一件好事,让不能发声的人们发声。” 在“阻街案”法轮功学员胜诉之后,已故支联会主席司徒华在《苹果日报》撰写专栏,赞扬“法轮功为维护全港市民的示威自由权利,打了一场不小的胜仗,他们切实地贯彻了教义中真、善、忍的‘忍’字。”
对中共活摘器官进行独立调查的加拿大著名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2021年2月24日在关于此议题的论坛上,就如何从法律层面制止活摘器官进行了分析。 他认为,更有效的是施行针对中共的法律,指向性越具体越好。他呼吁各国适用《马格尼茨基法》,并将参与活摘器官的罪犯添加到各国的制裁名单中;在国际上,对参与其中的专业机构和人员采取反向推定和孤立、排斥的行动;各国应提供移植旅游报告,评估中共活摘器官的严重性并采取行动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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