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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消息(2020.10.20) |
发表日期: 2020年10月20日 |
这期节目的主要内容有: 明慧广播电台恢复对中国大陆的短波节目
明慧广播电台恢复对中国大陆的短波节目。播出时间是北京时间傍晚17:00(明慧时事)和早上5:00(修炼交流)。欢迎各位听众朋友继续支持,收听、转发消息及提供反馈。 频率、天线等收听指南,请见明慧广播电台网站(https://mhradio.org)。频率更新等信息也会发表在明慧电台网页。
- 湖北省黄石市法轮功学员陈迪才被非法关押、构陷一年多,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被非法视频开庭,以捏造的“事实”枉判七年,上诉后等二审。陈迪才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黄石市下陆峰烈山第一看守所。 - 辽宁省锦州市现年65岁的法轮功学员刘万胜,被绑架、非法关押不到半年,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初被锦州凌海市法院非法视频庭审。九月三十日,家属被告知刘万胜遭冤判六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 安徽省合肥市法轮功学员段天俊,被合肥市蜀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六个月(2019年2月26日~2022年10月28日);之前已经被非法羁押一年九个月,被非法罚款5000元。妻子潘能存(未修炼法轮功),被非法拘役六个月,判缓刑10个月。 - 云南省昆明市受学生爱戴的一级教师赵晨宇,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在昆明家中被西双版纳景洪市国保大队警察不远千里的绑架、抄家抢劫,后被景洪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现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赵晨宇的八旬母亲在西双版纳,被警察抄家抢劫、勒索,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老人家含冤去世。
大兴安岭政法委骚扰 法轮功学员家属拒绝签字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韩家园林业局政法委以“清零”为幌子,骚扰多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已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也不例外,只要在其处所谓“挂名”的,都要求家属签字,代表炼法轮功的家人放弃修炼,有正义感的家属都拒绝签字。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日上午,韩家园林业局政法委吕传国把夏秀梅的丈夫叫到政法委,劝说他签字。第二天上午,夏秀梅所在单位——贮木场的场长,再次劝夏秀梅的丈夫签字,并以利益诱惑,只要签字就给钱。夏秀梅的丈夫拒绝签字,他告诉场长,自己的妻子以前有多种病,是炼法轮功炼好的;如果不炼法轮功,不知道啥样呢。场长说:网上挂着名,这次签了字,就取消了。夏秀梅的丈夫说,和我们没关系。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一日上午,赵培金的丈夫和邵丽华的丈夫先后被单位主任和书记叫到办公室,劝他们签字,并告诉只要签字,给三千元钱,有困难给解决。赵培金的丈夫讲述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给自己的家庭造成的伤害,妻子因信仰真、善、忍,被非法判刑五年,在监狱里吃了不少苦,失去了教师的工作。邵丽华的丈夫告诉单位负责人,炼法轮功身体好,全家身体都好,二十多年没吃过药。有正义感的家属都拒绝签字。
河北省围场县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刘志峰、王永兴等被非法关押一年多,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被滦平县法院非法开庭。 两位维权律师从法律角度,做了铿锵有力的无罪辩护,与会人员和旁听家属都静静地听着,有的庭审法官不住地点头,认可律师的陈述。刘志峰夫妇和王永兴都讲到自己修炼法轮功,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按照“真善忍”的理念,修心做好人,没有犯罪或过错。庭审结束没有宣布结果。 起诉前,公诉人滦平县检察院鲍振贤对律师说:“你不要再讲了,没有用,法轮功的真相材料我看的太多了,我承认他们都是好人,等开庭时,你到法庭上愿意咋讲就咋讲。”开庭前,审判长赵亚军更对律师说:“我知道这些炼法轮功的都是善良人,这几天白天黑夜不断接到海外的电话。” 庭审前,合议庭法官试图通过律师向当事人与家属施压,劝说这些人放弃信仰,认罪认错,否则会重判,并以当事人与亲属的事业前途来威胁。这些公检法人员明明知道法轮功学员无辜,在中共的体制下,仍要走完形式、开庭审判,制造冤假错案。
廖安才起诉西昌市人社局的社保案原定于二零二零年十月十日开庭,西昌市人社局以“告知书所引用的法律与客观情况不符”为由,撤销对原告廖安才的《责令退回养老金告知书》(西人社责退[2019]第一号),原告廖安才 同意撤诉。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西昌市法院下达撤诉裁定书,该案告结。 六十四岁的廖安才是西昌市礼州镇琅环乡的村民,因为坚持信仰法轮大法,被多次非法关押。二零一五年,廖安才被西昌市法院和凉山州中院非法判刑三年。廖安才在乐山嘉州监狱九监区因为拒绝写放弃信仰的所谓“四书”经历被严管迫害、“吃秒饭”等酷刑,承受了难以想象的折磨,出狱后还面临经济迫害,直接影响生存。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六日,西昌市社保局给廖安才发来《西昌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追赔告知书》,告知廖安才,要退回服刑期间领取的城乡居保2650.56元,本人提出恢复待遇领取申请后,才继续发居保金,服刑期间的居保金不予补发。 廖安才认为社保局的做法违法,向西昌市人社局提起行政复议,西昌市人社局仍旧维持追赔告知书。廖安才向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告西昌市社保局和人社局扣发居保金的行为违法。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西昌市法院以市社保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属于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其告知书超越职权为由,撤销了社保局做出的《追赔告知书》。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日,西昌市人社局给廖安才送达《责令退回养老金告知书》,要求廖安才退回服刑期间的居保养老金,并对廖安才进行威胁恐吓。廖安才再次对西昌市人社局进行行政诉讼。西昌市法院对此案立案,现经市法院协调,西昌市人社局以“告知书所引用的法律与客观情况不符”为由撤销对原告廖安才的《责令退回养老金告知书》,原告廖安才同意撤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