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广播稿 |
时事评论(2021.02.17) |
发表日期: 2021年2月17日 |
本节目是面向民众播放的时事评论。
文章发表于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被雷劈死的君王,就是第二十八世商王武乙。据古书记载,武乙曾经玩“射天”游戏,他命令手下用木头和稻草做个木偶,并将其称为“天神”,他让人操纵木偶来跟自己搏斗。最后那个木偶制成的所谓“天神”打不过武乙,武乙就说自己打败了“天神”,并对“天神”加以羞辱。武乙还命令手下的人用皮革袋子,装上动物的鲜血,高高的挂在空中,然后武乙弯弓搭箭,一箭命中血皮囊,鲜血从袋子中喷溅出来。武乙把这个荒唐的举动称作“射天”,意思是向天射了一箭,把天射出了血。武乙三十五年,武乙在黄河与渭河之间打猎时被雷击中从而身亡。 汉朝的司马迁在《史记》中说:“帝武乙慢神而震死。”就是说武乙怠慢上天而被雷击中身亡。自古以来,轻慢神佛,诽谤佛法,谩骂取笑或者是迫害修佛信佛的人,无论是有心还是无心,同样都会受到上天的降罪。 《太上感应篇》中记载了几则法官错判和尚死刑的案子,后来法官和行刑官都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杀人偿命的天理,谁也改变不了。 李若水曾经担任淮南司理,司理也就是今天的法官。自古以来,法官都是一个秉公执法,公正无私的高尚的职业。在给人量刑判罪时,依据法律事实公平审理,不能出于私心或偏心而将人重判。人命关天,关系到被审判者本人和法官两人的生命存亡。 当时有五名强盗,因为事情败露被捕入狱。审讯强盗的时候,强盗的供词中说到有一位出家人也参与了,于是李若水下令对这五名强盗都执行了死刑,之后官府才找到那位出家人。出家人解释说自己实在没有抢劫。李若水坚持认为强盗说的是真话,就用酷刑杀死了这位出家人。 因为强盗已经被处死,所以到底出家人有没有抢劫就是死无对质。李若水对这位出家人,本可以从轻发落,但是他不仅诬判出家人,还将他酷刑折磨致死。这位出家人死后一个多月,狱卒李能无缘无故地大叫道:和尚,这不干我的事,都是司理李若水威胁我,逼迫我杀你的。李能说完这话就死了。第二天执行官也就是刽子手刘元也死了。又过了一天,李若水就暴毙了。不久之后,李若水的家人,也差不多全死光了。 我们发现人对上天不敬或者冤判修行人,都会受到上天的惩治。《太上感应篇》中讲:“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有报,如影随形。” 当今的中国大陆,很多公检法人员受中共的威逼利诱和欺骗,在法庭上拼凑出假证据、假证人,编造假罪名诬判法轮大法修炼者,以酷刑胁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制造无数的冤假错案。为此,很多公检法人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甚至还祸及家人。 1999年11月12日,海南省海口市法官陈援朝在海口开庭,诬判四名法轮功学员二到十二年徒刑,这是被曝光出的全国第一例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之后陈援朝得到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的奖赏,海口中院刑一庭被记集体二等功,陈援朝被记个人二等功。两年以后,陈援朝突发肺癌,经过抢救无效,在万箭穿心般的痛苦中离开了人世。陈援朝的所谓“先进事迹”被中共电视上渲染播出后,正在审理法轮功案件的法官有的请病假,有的提出调动工作,他们纷纷为自己的将来找退路。 上海市高级法院副院长邹碧华曾经参与了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导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残、致死。俗话说:“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2014年12月10日下午,邹碧华猝死,年仅47岁。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康平县法院副院长陈景强,曾经积极参与诬判法轮功学员。结果,陈景强的恶行招致天谴,2014年8月15日早上,陈景强在去水库钓鱼的路上遭雷击毙,当场命丧。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汪竞业,诬判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至少十七人,导致法轮功学员潘建军被酷刑迫害致死。2013年7月21日,汪竞业到怀化鸭嘴岩乡小河钓鱼,反被鱼“钓”到河里活活淹死,死时不到五十岁。 明慧网已经报道了两万多个因为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事例,很多法官不但自身遭报,甚至都搭上了家人的性命,足以让人警醒。 当下的中国,因为人们受中共无神论谎言的灌输毒害,许多法官并不相信善恶有报,因而助纣为虐,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使自己的生命成为权利、金钱和名利的奴隶。其实,权利、金钱、名利都是身外之物,而人的生命才是最宝贵的。 明智的人都懂得趋福避祸,为人处事或工作中总能顺应天道公正无私,所以多福;而不懂祸福吉凶的人往往会做出违背道义良知的事,那么这种人就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很大的代价,甚至失去生命。所以,千万不能诽谤佛法或者是迫害修佛的人啊。人心选择善恶,上天主宰福祸。希望善良的人都能把生命留给自己,把良知公义留给社会,把福德留给自己和子孙。(节选) |